注意,《危化品安全法》及包括《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在内的三项技术导则征求意见啦!
近日,应急管理部和生态环境部接连发布了两个通知,一个是应急管理部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另一个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开征求《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技术导则意见的通知,两个通知的全文如下:
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我部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 应急管理部 2020年10月2日 相关稿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关于公开征求《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三项技术导则意见的通知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明确技术要求,同时支撑现有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2)、《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3)及编制说明(见附件4),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反馈意见建议格式(见附件5),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6日,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 王蕾 电话:(010)65645764 传真:(010)65645781 邮箱:chem@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3.《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4. 编制说明 5. 反馈意见建议格式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9日 说明:以上通知转载于政府相关网站,如需要相关附件,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获取: 1. 联系我们索要,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安小姐 手机号码:15801695345 (微信同号) QQ: 1798064165 电子邮箱:nar@china-reach.net 2. 通过链接下载,相关链接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征求意见稿)》 http://www.moj.gov.cn/news/content/2020-10/02/zlk_3257302.html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9/W020200930687199046360.pdf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暴露评估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9/W020200930687199921763.pdf 《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表征技术导则(试行)》(征求意见稿)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9/W02020093068720093430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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