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原卫生部等过去不同时期批准的“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双无”)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完善注册信息,统一监管标准。2023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对于已经列入保健功能目录,但功能声称用语为旧的保健功能,注册申请人需根据新旧保健功能声称衔接和最新评价要求进行转化。自公告发布起5年内,完成换证工作。2024年10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在产在售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的公告的发布,意味着保健食品“双无换证”工作将正式启动。
1.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 年版)》及配套文件解读
2. 《在产在售 “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
3. 《保健食品人群试食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2023年版)》
4. 《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3年版)》
5. 《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方法(2023年版)》
6. 《保健食品及其原料安全性毒理学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0 年版)》
1.原功能学试验报告评价要求和标准为《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1996 版)》
2.以下涉及到的保健功能
序号 | 现保健功能声称 | 原保健功能声称 | 需重新开展的功能学试验项目 |
1 | 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 免疫调节、增强免疫力 | 重做动物功能试验 |
2 | 有助于抗氧化 | 延缓衰老、抗氧化 | 补做人体试食试验 |
3 | 辅助改善记忆 | 改善记忆、辅助改善记忆 | 人体试食试验使用韦氏记忆量表的,重做人体试食试验 |
4 | 缓解体力疲劳 | 抗疲劳、缓解体力疲劳 | 运动试验仅为爬杆试验的,重做动物功能试验 |
5 | 耐缺氧 | 耐缺氧、提高缺氧耐受力 | 重做动物功能试验 |
6 | 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 | 减肥 | 重做功能学试验 |
7 | 有助于维持血脂(胆固醇/甘油三酯)健康水平 | 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降低甘油三酯)、辅助降血脂 | 重做人体试食试验 |
8 | 对电离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 | 抗辐射、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作用 | 重做动物功能试验 |
申报类型 | 材料清单 |
双无换证 | 1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
2 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 |
3 保健食品注册证书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 |
4 变更的具体事项、理由和依据 | |
5 除以上材料外,对于“双无”产品变更换证,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 |
5.1产品获得有效生产许可的情况 | |
5.2注册人对产品注册证书不存在法律纠纷和归属争议,以及换证产品不涉及执法案件尚未办结情况的承诺书 | |
5.3变更产品名称申请或保留产品名称申请,以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无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 |
5.4按照现行要求拟定的产品技术要求及制修订说明、研究材料、试验报告等材料 | |
5.5修改后的说明书样稿及修订说明 | |
5.6产品上市后食用安全性报告 | |
5.7提供产品生产许可核发部门出具产品有效生产许可的情况,以及实际生产执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和确认意见。 | |
5.8涉及到保健功能调整的需要补做相应的功能试验报告 | |
6 进口保健食品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 |
6.1 产品生产国(地区)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为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 |
6.2 产品生产国(地区)出具的保健食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或者产品境外销售以及人群食用情况的安全性报告 | |
6.3 产品符合我国法规/标准的说明/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自查报告 | |
6.4 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6.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为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7.产品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保健食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或者产品境外销售以及人群食用情况的安全性报告
8.向我国出口的保健食品符合我国法规/标准的说明/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自查报告
9.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1. 对于国产产品,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产品实际生产的技术要求和监管情况,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提出产品换证意见,报送市场监管总局,并抄送注册人。企业在申请变更注册前,宜事先与省局建立良好的沟通;
2. 变更注册时,申请人应根据现行法规对配方及原辅料使用依据进行再确认,不符合现行法规要求的,可能需要调整配方和(或)提供更多安全/功能评价资料;
3. 变更注册时,申请人应按照现行法规要求对产品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内容进行完善;
4. 产品名称应符合《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等相关规定。申请保留产品原名称的,理由应当充分合理;
5. 若有需要,注册申请人可同时申请多个事项的变更注册申请。
从初期的资料准备和样品检测到官方审评,这类产品的变更注册申报周期预期为1-3年
保健食品“双无”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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