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F(药物主文件)是提交给美国FDA的保密性技术档案,主要用于记录原料药、辅料或包装材料的化学、制造与控制(CMC)信息。
保密机制:DMF持有人向FDA提交核心工艺数据,制剂厂在申报时仅需引用DMF编号,无需获取技术细节,完美保护了供应商的商业机密。
法律地位:DMF备案是自愿性的,但却是原料药进入美国供应链的事实门槛。只有拥有DMF号,制剂企业才能顺利通过ANDA(仿制药)或NDA(新药)审评。
适用对象:原料药(API)、中间体、药用辅料、包装材料(包材)生产商。
根据内容和性质的不同,DMF 可以划分为五类,每次 DMF 申报都只能含有一类 DMF 数据,不能有多种类型的混合。

DMF的状态根据其可用性分为以下几种:"A":活跃状态,意味着DMF在管理上可以接受备案,并且是最新的。"I":无效状态,意味着DMF被关闭。"N":未分配编号状态。"P":DMF待提交审核状态,这个状态并不传达关于DMF是否已接受技术内容审核的信息。
DMF的登记主体为DMF持有人,持有人可以为个人、合伙企业、公司和协会。FDA建议DMF持有人为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如不是生产企业,须在DMF中承诺由DMF持有人对该产品的生产负全部责任。境外DMF持有人可委托在美国的代理人办理DMF登记,代理人应熟悉FDA法规、指南及相关程序。
DMF 递交资料包括 Cover Letter、行政信息和技术资料。技术资料需按 ICH M4 CTD 模块结构整理,并以 eCTD 格式提交。
资料应为英文,非英文部分需翻译。DMF需通过 FDA 的电子提交网关 ESG 提交。
若文件超过 10GB,可通过光盘提交。
1. 前期评估与资料准备
2. 技术资料编制
3. eCTD提交(ESG)并获得DMF号
4. 行政审查
5. LOA授权与制剂引用
6. 随制剂申报触发技术审评+生命周期维护
指导厂家准备DMF文件所要求的中文资料;
审核并指导客户完成中文M3工艺描述、分析方法验证、杂质研究、结构确证等;
翻译制作DMF英文文件;
DMF文件的提交和与FDA的技术联络,回答FDA的有关问题。
北京总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26号博瑞大厦A座4层 D10
Tel: +86-010-6471 0683
上海:上海市闵行区浦星公路800中意国际大厦D308室
Tel: +86-021-3478 3993
E-mail:nar@china-reach.net
版权所有2013-2019新安润(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Copyright2013-2019 All Right reserved 备案号 京ICP备12007213号-1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