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册依据
根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生产和进口下列产品应当申请保健食品注册:
(一)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以下简称目录外原料)的保健食品;
(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属于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除外)。
二、政策法规
1.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2. 《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
3.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2016年版)》
4.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 年版)》及配套文件解读
三、注册申请人资质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是上市保健食品的境外生产厂商。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的,应当由其常驻中国代表机构或者由其委托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四、注册主管部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五、注册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
申报类型 | 材料清单 |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 | (1)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以及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法律责任承诺书; |
(2)注册申请人主体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 |
(3)产品研发报告 | |
(4)产品配方材料 | |
(5)产品生产工艺材料 | |
(6)安全性和保健功能评价材料 | |
(7)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种类、名称、相关标准等 | |
(8)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 |
(9)产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与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产品名称与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 | |
(10)3个最小销售包装样品 | |
(11)其他与产品注册审评相关的材料。 | |
首次进口保健食品注册 | (12)上市保健食品境外生产厂商的资质证明文件; |
(13)保健食品上市销售一年以上的证明文件; | |
(14)保健食品相关的技术法规或者标准,保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自查报告,符合良好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 |
(15)产品在生产国(地区)上市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实样。 | |
(16)由境外注册申请人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交《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其复印件;境外注册申请人委托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注册事项的,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以及受委托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六、注册流程
七、预估注册周期
从初期的资料准备和样品检测到行政审批,保健食品注册周期一般为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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