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常规申报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第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我部对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的1份新化学物质常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符合有关要求,拟批准登记,详见附表。
根据《办法》第二十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拟批准的《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申请相关情况在我部政府网站上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8月18日-20日
公示期间设立监督电话和信箱:
电话:010-66556259
传真:010-66556287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100035
电子邮箱:chem@mee.gov.cn
附件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明细表
序号 | 受理号 | 中文名称 | 申报人 | 申报种类 | 管理类别 |
1. | 受17142 |
| 南通雅本化学有限公司 | 变更量级申报 | 一般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