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即将开展
为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有关要求,结合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危化监管二司印发《2023年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执法检查工作方案》,部署开展全国化学品登记和鉴定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以35种危险化学品为重点,在生产、进口、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针对危险化学品登记、“一书一签”、鉴定分类等企业法定义务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部、省两级化学品登记机构履行相关法定职责长效机制,推动企业落实相关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登记和鉴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支撑保障作用。

执法检查工作将对经营、使用环节发现的前序环节违法行为问题线索,移交属地追根溯源依法查处。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执法;对生产企业违法行为导致其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依法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月底前
登记机构检查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
• 全面检查。全面检查(线上线下)35种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口、经营及取证使用企业相关法定义务落实情况,对其他相关环节进行抽查。
• 追溯核查。追溯核查各环节发现的前序环节违法行为问题线索。
• 行政执法。依法对查实的企业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执法。
10月底前
抽查和督导
通过对生产、进口、经营及取证使用企业开展抽查,验证工作落实情况,加强工作督促指导。
11月底前
效果评估和总结
梳理执法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对违法行为追根溯源、依法查处的案例,形成总结报告,对各地区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35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