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企业请注意:欧盟修订化妆品法规禁限用物质清单!
近日,欧盟发布的G/TBT/N/EU/757号通报提出将对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附录内容进行修订,禁止和限制使用欧盟委员会授权法规(EU)2020/217分类为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的物质用作化妆品成分。
该标准法规拟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新的法规可能对出口欧盟的化妆品相关生产或销售企业带来影响。
本次法规修订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01
(EC)1223/2009附录二“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中增加以下12种物质:
CAS号 | EC号 | ||
#02
(EC)1223/2009附录三“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中第98条目“水杨酸”的限用要求发生了变化,在“限用要求”一栏中,增加了对“身体乳液、眼影、睫毛膏、眼线笔、口红、滚珠除臭剂”类产品中水杨酸的最大浓度要求。修订后,具体各类化妆品中水杨酸的最大浓度要求如下:
#03
(EC)1223/2009附录三“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中增加“二氧化钛”:
|
如有更多欧盟REACH相关问题,欢迎联系我们!
我们的服务
1. REACH唯一代表(OR)服务
2. REACH查询(Inquiry)服务
3. 领头注册代理服务
4. 测试监理服务
5. PPORD通报服务
6. 豁免申明制作服务
7. 转OR服务
8. SIEF管理服务
9. REACH注册服务
10. 开发暴露场景(ES)服务
12. 化学品安全评估开展和化学品安全报告(CSR)编制服务
13. 扩展的安全数据表(eSDS)编制服务
14. 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
新安润化学品法规咨询服务:
国内新化学物质申报
危化品登记、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办理
SDS/GHS标签制作
化妆品成品、原料申报
欧盟REACH、台湾REACH、韩国K-REACH注册
医药、食品接触材料法规咨询
防疫物资出口各国合规服务
实验室检测服务
环保法规咨询服务
包括园区环保管家、固废危废综合解决方案设计等
联系人:安小姐
手机号码:15801695345 (微信同号)
QQ: 1798064165
电子邮箱:nar@china-reach.net
- 上一主题: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1年下半年国家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的通知
- 下一主题: 化妆品新原料功能依据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