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物新物质登记系列讲解-登记篇
按照《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和《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要求,聚合物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高分子物质,因本身可能引起的危害性较低,登记条件与一般物质不同,且大多数情况下有不同程度的数据减免。
上期我们介绍了解析聚合物备案的情形、排除条件。本期我们继续推出聚合物登记详解系列之二,解析聚合物简易和常规登记的登记数据要求和数据豁免条件。
对于不符合备案条件的聚合物,需要根据登记量办理简易或常规登记。其中,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 1 吨以上不足 10 吨的,应当办理简易登记;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 10 吨以上的,应当办理常规登记。
聚合物办理常规登记或简易登记的,除提交一般物质的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表征聚合物的信息、聚合反应单体残留情况、所含金属或其阳离子情况。符合数据豁免条件的聚合物可以豁免提交健康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数据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聚合物登记材料要求
常规登记 | 简易登记 |
(1)申请表 | (1)申请表 |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代理合同或协议(有代理人的)、授权书(有授权的) |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代理合同或协议(有代理人的)、授权书(有授权的) |
(3)测试报告或者资料a | (3)测试报告或者资料a |
(4)信息保护必要性说明(如申请信息保护) | (4)信息保护必要性说明(如申请信息保护) |
(5)落实或者传递环境风险控制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的承诺书 | (5)落实或者传递环境风险控制措施的承诺书 |
(6)测试机构条件资料 | (6)测试机构条件资料 |
(7)表征聚合物标识的信息b、聚合反应单体残留情况、所含金属或其阳离子情况。 | (7)表征聚合物标识的信息b、聚合反应单体残留情况、所含金属或其阳离子情况。 |
(8)环境风险评估报告a | (8)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的判定结论及依据; |
(9)社会经济效益分析报告(高危害) | (9)已经掌握的申请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特性和环境风险的其他信息。 |
(10)已经掌握的申请物质环境与健康危害特性和环境风险的其他信息; |
a根据物质性质进行判断后,如符合数据豁免条件可免除相应报告或资料;
b表征聚合物标识的信息:包括单体/反应体列表、分子量分+布图和聚合反应机理过程。
数据豁免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聚合物,办理简易或常规登记时,可以豁免提交健康毒理学、生态毒理学数据及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豁免条件 | |
1 | 结构中不含有钠、镁、钾、钙以外的其他金属; |
2 | 不溶解于水、亲脂性溶剂(正辛醇、正庚烷)和通用溶剂(四氢呋喃、二甲基甲酰胺) |
3 | 在酸碱条件下具有稳定性,即在pH 值分别为4.0,7.0,9.0和1.2(如果在生理上重要)的条件下开展的稳定性测试均显示具有稳定性 |
聚合物简易和常规登记的受理、评审和审批程序与一般物质相同,受理和审批时限分别为5和20工作日(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工作日),评审时限为简易登记30日,常规登记60日,各个阶段申请人补充材料时间均不计入时限。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展相应生产或进口活动。
关于聚合物的系列讲解全部完成,如有其它问题,请随时联系我们,我们为您提供专业新化学物质登记咨询服务。
以下是之前发布的,聚合物新物质登记讲解-系列一,供各位参考:
我们的服务
一、法规综合咨询和物质查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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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化学物质登记代理服务
(1)登记代理人服务
(2)新化学物质登记服务(备案/简易登记/常规登记)
(3)登记整体方案定制
(4)物质数据评估/缺口分析/豁免分析
(5)实验室测试监理服务
(6)风险评估报告制作
(7)主管部门/专家沟通咨询
(8)法规文献及登记材料翻译
三、登记代理维护服务
(1)新化学物质登记后服务
(2)法规培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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