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2021年版)
2020年11月1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的公告,该公告全文如下:
为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12号),我部制定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指南》及相关配套表格和填表说明,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发布〈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等六项〈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环办〔2010〕124号)和《关于调整〈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指南〉数据要求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7年第42号)同时废止。
生态环境部
2020年11月16日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11月17日印发